2018/12/3 1624
卜熾斐
近日,在公司的安排下,我前往揚州參加了由揚州市建設教育協會組織舉辦的“工程總承包(EPC)管理實務高端培訓班”培訓。時間雖短卻收獲不少,現談談我對本次培訓的一些體會。
2017年2月21日,國務院辦公廳印發《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》(國辦發〔2017〕19號),其中指出,政府投資工程應完善建設管理模式,帶頭推行工程總承包。
工程總承包又稱“交鑰匙承包”,是國際建設活動中廣受青睞的發承包方式,它是指從事工程總承包的企業受業主委托,按照合同約定對工程項目的可行性研究、勘察、設計、采購、施工、試運行(竣工驗收)等實行全過程或若干階段的承包。工程總承包企業對承包工程的質量、安全、工期、造價全面負責。它有利于充分發揮那些在工程建設方面具有較強的技術力量、豐富的經驗和組織管理能力的大承包商的專業優勢,綜合協調工程建設中的各種關系,強化對工程建設的統一指揮和組織管理,保證工程質量和進度,提高投資效益。
而工程總承包模式按照過程內容主要可分成:DBB模式(設計-招標-施工總承包)、DB模式(設計-施工工程總承包)、EPC模式(設計-采購-施工總承包)、PMC模式(項目管理承包)以及PPP模式(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工程總承包)。
本次培訓主講內容為EPC總承包模式,其尤為適用對于有生產產品要求,工藝較復雜的項目。與傳統承包方式相比,EPC總承包存在以下優點:
1、由于總價固定,基本上不用再支付索賠及追加項目費用(不過業主轉嫁了風險,同時增加了造價)。當然,EPC總承包也存在不足:質量的保障全靠承包商的自覺性。承包商可以通過調整設計方案包括工藝等來降低成本(會影響到長遠意義上的質量)。因此,業主對承包商監控手段的落實十分重要,而EPC中業主又不能過多地參與設計方面的細節要求和意見。所以,EPC模式是信任加集成。
2、業主把工程的設計、采購、施工和開工服務工作全部托付給工程總承包商負責組織實施,業主只負責整體的、原則的、目標的管理和控制,總承包商更能發揮主觀能動性,能運用其先進的管理經驗為業主和承包商自身創造更多的效益;提高了工作效率,減少了協調工作量;
3、設計變更少,工期較短;
EPC合同模式下承包商對設計、采購和施工進行總承包,在項目初期和設計時就考慮到采購和施工的影響,避免了設計和采購、施工的矛盾,減少了由于設計錯誤、疏忽引起的變更,可以顯著減少項目成本,縮短工期。從EPC的實踐來看,即使業主付出的合同價格要高一些,甚至高出很多,他們仍愿意采用這種由承包商承擔大部分風險的做法。對承包商來說,雖然這種合同模式的風險較大,承包商承擔大部分風險的做法。對承包商來說,雖然這種合同模式的風險較大,只要有足夠的實力和高水平的管理,就有機會獲得較高的利潤。
目前,國內EPC主要是專業工程EPC,如家裝、消防、石油化工、電力等,他們依靠自己在工藝和技術方面的優勢,通過提升綜合管理能力、采購能力和后期的服務能力,來提升整體的工程管理能力,已經在實際運行中取得初步的成功。但對于我國傳統施工總承包企業而言,仍存在設計能力的不足、采購能力的不足、設備調試能力的不足、項目整體策劃能力的不足、復合型管理人才缺乏等各方面因素。
目前國內的EPC都是“假EPC”,但這是必經階段。作為施工單位,想做好EPC,首先要培養設計人才,真正做到設計施工一體化,這個需要花時間花代價的。
因此,想要實現EPC轉型,需要培養各類人才,尤其是既掌握設計又掌握施工的高端人才,公司任重而道遠。